高淳区27日发布《关于建设人才创新创业新高地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人才20条》),从梯队建设、激励措施、引育政策、创业扶持等多个维度,助力人才创新创业。其中,科研成果产业化可发放最高500万元配套资金。
《人才20条》分为5部分20条具体措施“为了确保政策更具针对性和示范性,此次《人才20条》近50%措施是新增或原有政策升级,全面对标先进地区人才政策标准。”高淳区委组织部负责人介绍。
《人才20条》设置5200万元专项资金支持人才(团队)领创办科技型企业和专家梯队建设。其中科研成果产业化可发放最高500万元配套资金,先行入选省级以上重点项目给予1:1配套最高300万元的追加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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荟萃高水平科创团队
实施科技赋能行动
01鼓励科技人才领衔挂帅
支持高淳区企业、重大科创平台引进人才(团队),支持人才(团队)领创办科技型企业,对入选项目给予500万元科研成果产业化配套资金。其中,对创业类项目,根据培育期内发展绩效给予最高500万元追加扶持,对标志性人才(团队),给予量身定制、一事一议的特殊支持,综合资助最高1亿元。
02加强专家梯队建设
对2021年以后由高淳区自主培养先行入选国家重点人才工程A类或经中组部批复同意由外市转入高淳区的全职新引进国家重点人才工程A类入选者、江苏省“双创人才”,按上级拨付经费给予1:1配套奖励,最高300万元。
鼓励企业与院士及院士所在单位开展科研合作,优先支持申报省级院士工作站,对成功入选单位给予最高50万元申报奖励。
03支持国际合作科技攻关
支持重点实验室、研发机构和有实力、有较好合作基础的企业,面向德国、瑞士等海外引才飞地国家,英国、法国等产业技术创新能力强的国家或地区开展跨境联合研发、技术转移转化,按照上级资金的50%配套奖励,最高给予60万元。
鼓励企业加大科技研发力度,入选初创期科技型企业,自企业获利年度起,三年内区域经济贡献全部奖励企业。
入选江苏省农业科技型企业,当年奖励10万元。
04加快引入外国高端人才
支持高淳区企业及院校、科研院所、医疗机构等单位引进和使用外国人才。对入选高端外国专家项目、高端外国团队项目、外国技术(管理)人才项目以及外国专家工作室项目分别给予最高60万元、100万元、30万元、30万元项目资助。对获批国家引才引智示范基地的,按上级拨付经费给予1:1配套奖励。
对引进外国高端人才和专业人才的单位,按照每人5万元,给予每家单位最高50万元的引才补贴。对申报国家重点人才计划的海外人才,计入有效申报环节且未入选的给予申报人一次性10万元申报工作补贴。
05选拔培养菁英技术人才
对培养期内的市中青年优秀人才和拔尖人才,区财政分别给予每人每年5000元、10000元津贴补助(自文件下发后新一批入选者开始兑付)。
大力发展乡土优秀人才,对入选区乡土专家的,自入选之日起2年内分别给予每人每年10000元津贴补助;入选省“三带”名人、能手、新秀的,自入选之日起3年内分别给予每人每年6000元、4000元和2000元津贴补助。
每年统筹安排不少于10个专项编制引进事业单位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
06鼓励多种方式柔性引才
对来高淳区企业工作的院士及相应层次人才,按实际工作时间,每月补助5000元。
对来高淳区工作并经认定入选国家、省、市人才计划的高层次人才,三年内每月分别补助4000元、3000元、2000元。
支持企业引进博士或副高级以上“候鸟型专家”参与企业项目建设和研发,年薪20万元以上或单个项目支付薪酬20万元以上的,按照纳税薪酬的25%给予奖励,每年最高不超过10万元。
融资难和用工难是制约初创企业发展的重要因素《人才20条》提出“拨扶贴奖”金融扶持链,给予贴息贷款和贷款授信等各项支持。对初创5年内创新型企业家领创企业,给予累计贷款总额不超过3000万元的贴息扶持。支持初创型科技企业申请“宁创贷”,单户授信最高2000万元。
提升高标准服务体系
实施生态涵养行动
07落实人才安居政策
符合《南京市人才安居办法适用对象(目录)》中A类人才和在高淳区承担国家(国际)重大战略项目的特殊人才(团队),实行“一人一策、一事一议”。B、C、D、E、F类别人才在高淳区购买商品房的,可分别享受最高75万元、60万元、40万元、20万元、10万元购房补贴或最高3600元、3000元、2400元、1800元、2000元/月租房补贴。对在我区入选市级以上人才计划的A、B类人才,经市级人才认定部门同意,可不受签订劳动合同和缴纳社会保险的限制。
对符合条件的青年大学生,按照博士2000元/月、硕士800元/月、学士600元/月的标准,提供累计不超过36个月的租房补贴。F类人才申请安居的新就业高校毕业生,选择申领租赁补贴或申请租赁公共租赁住房的期限为5年。
08优化英才卡服务内容
完善人才子女教育保障,保障符合条件的高层次人才子女入托入学和跨区域协调就读需求。英才卡持卡人的非本市户籍子女,就读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享受市民待遇。
持卡人享受游园年卡服务,免费游览我区部分景区;入住协议酒店享受人才协议价优惠。
在人民医院设置人才就医优诊窗口,享受优先挂号、安排预约诊、预转诊、优先安排检查、手术,以及24小时就医服务。为符合条件的人才提供免费体检、健康疗养等服务。
高层次人才随迁配偶属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的,在政策范围内,由组织、编办、人社等部门本着对口原则,按照有关规定协调安排工作。
09加强创新创业辅导
科创中心每季度举办创新创业辅导班,提供高标准、多层次、专业化创新创业辅导内容。优先推荐E类以上人才参加市级高层次人才研修培训班。
落实创业培训补贴政策,对业绩突出的双创指导机构和创业导师,可按购买服务的方式给予补贴。
10完善人才服务体系
在市民中心成立人才行政审批服务窗口,集成户籍迁移、工商登记、社保纳税、住房安居等各项业务,打造“一站式”人才服务体系。由区行政审批局印制发放“企业、人才服务直通车”名片。
由高淳区委人才办牵头组建“淳管家”人才服务团队,定期会商协调相关政策落实;建立人才管家队伍,提供一对一差异化人才服务,实施帮办代办、送服务送政策上门等各种主动服务。
更加注重市场化是本次政策的另一大导向《人才20条》首次提出发放市场化引才补贴,人才中介成功引进人才并入选市级以上人才项目,可最高享受30万元引才奖励。企业通过各类人才中介引进人才,对成功引进博士、硕士、本科生工作的,给予企业每人1万元、5000元、1000元中介费用补贴。
围绕高效能体制改革
实施产才融合行动
11创新市场化引才机制
人才中介公司引进人才并在高淳区入选市级以上重点人才计划的,分别按照市级、省级、国家资助资金的2%、4%、8%标准对机构进行奖励,每年最高奖励30万元。
企业通过持有《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的各类人才中介公司引进人才,对成功引进博士、硕士、本科生工作的,给予企业每人1万元、5000元、1000元中介费用补贴。
12支持建设孵化器平台
对被认定为国家、省、市、区级科技企业孵化器的,分别给予100万元、50万元、20万元、10万元奖励。
对备案(认定)为国家、省、市、区级众创空间的,分别给予80万元、30万元、10万元、5万元奖励。
对成功培育高新技术企业、瞪羚企业、培育独角兽企业、独角兽企业的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新型研发机构等创新载体,按每家10万元、20万元、30万元、50万元给予奖励。
13支持企业融资发展
鼓励社会资本投资种子期、初创期人才项目,对符合条件的基金管理机构,按投资额5%给予投资奖励,投资单个企业累计奖励最高500万元。
对区域性挂牌企业,给予5万元补助,挂牌后实现融资400万元以上的,再补助20万元。
支持初创型科技企业申请“宁创贷”,单户授信最高2000万元。
14实施科技贡献奖励
根据人才年度科技贡献,给予超额累进分档奖励。海外人才年实缴个人所得税15%以上地方经济贡献全部奖励个人。每名人才年度最高奖励50万元,累计不超过100万元。
入选引才用才示范企业,给予最高100万元一次性奖励。
15培育应用型技术人才
支持校地融合共建,加快应用型人才培养。“六大产业链”企业委托南京高职园落户院校“订单式”人才培养,对“订单式”培养人才给予企业每人1000元补贴,每家企业每年不超过5万元。
各类全日制高校院所推荐毕业生到高淳区产业链企业就业、签订合同、缴纳社会保险满1年的,硕士以上学位、学士学位分别给予高校每人2000元、1000元的一次性奖励;高职园落户院校大专及本科毕业生按每人1000元标准奖励。
对入选国家、省级博站和市级准博站的企业,分别给予60万元、20万元和5万元资助,获评市级优秀博站单位的,给予10万元奖励。
本次政策还聚焦加快引进产业急需人才产业链人才入选高层次项目储备库即可享受一次性10万元落地创业资金补助和100平方米创业场地。产业链企业引进本科以上高校毕业生,可申请三年内每人每月最高2000元的企业补贴。
聚焦高质量项目发展
实施产业支撑行动
16重点集聚高层次项目人才
重点引进能够带动高淳区技术创新、企业发展、产业转型的行业领军人才。对创业人才项目,通过区级遴选认定的,给予100万元项目资助,通过市级遴选认定的,由市财政再给予100-300万元项目资助;对创新人才项目,通过区级遴选认定的,给予100万元项目资助,通过市级遴选认定的,由市财政再给予100万元项目资助。对符合申报条件的人才项目可直接列为区级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项目。
为入选人才提供3年100平方米左右的创业场所和100平方米左右的人才公寓,免收租金或给予不超过25元/月·平方米的创业场所租金补贴;对于产业化项目,提供3年500平方米以内10元/月·平方米的生产场地租金补助。
满足被纳入我市独角兽、瞪羚企业等其中之一,入选省“双创计划”创业类、市级高峰人才、创新型企业家条件之一的企业,如果3年政策期满,可再延长2年创业场所、人才公寓和生产场地支持。
17注重培育创新型企业家
重点遴选培育对创新驱动发展和经济转型升级起到引领示范作用的企业家。创新型企业家入选国家创新人才推进计划的,给予企业50万元奖励。企业引进博士或正高人才作为核心团队成员的,按每人5万元标准给予最高10万元补贴。对注册5年内的创新型企业家领创企业,根据发展需求,提供3年不少于500平方米的免费研发场地或提供不超过25元/月·平方米的创业场所租金补贴,以及500平方米以内10元/月·平方米的产业化厂房租金补助,给予累计贷款总额不超过3000万元的贴息扶持。对绩效评价优秀企业,给予50-200万元资金扶持。
18建立优质人才项目储备库
首次纳入高峰人才培育库的企业,给予申报人10万元的一次性申报工作补贴。
首次纳入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储备库的企业,给予申报人一次性10万元落地创业资金补助。提供100平方米左右的创业场所,自落户之日起3年内免收租金,或给予100平方米以内不超过25元/月·平方米租金补贴。在区内自行租用(建设、购买)厂房的,3年内500平方米以内部分给予10元/月·平方米的补助。
首次纳入创新型企业家培育项目储备库的企业,根据当年销售收入和地方贡献总额等情况,给予年最高10万元奖励;根据在职人员数、新增人员数等情况,给予年最高10万元奖励;根据研发费用投入情况,按科技政策给予研发补助。
19加快引进产业链急需人才
给予首次到高淳区产业链企业工作的博士、硕士、“双一流”高校学士、普通高校学士,三年内每人每月2000元、1000元、500元、300元的企业补贴。定向支持高职园毕业生留淳工作,统一给予就业三年内每人每月300元的企业补贴。
对企业引进或培养经认定为高淳区急需紧缺型高级技师、技师、高级工,三年内每月分别补助1000元、500元、150元。
20鼓励青年大学生就业创业
支持青年大学生来淳发展,对外地来淳求职面试的应届毕业生,按规定给予1000元一次性面试补贴。
支持青年大学生全职创业,给予2000元开业补贴、4000元创业成功奖励和2000元/人带动就业补贴,初创5年内获得风险投资的,按照融资总额的10%给予最高30万元项目配套;对创业失败人员,符合条件的给予最高1万元一次性社保补贴。加大重点创业项目资助力度,对优秀创业项目给予10-50万元项目资助,特别优秀的给予最高300万元接力投资。
解决好人才的后顾之忧,才能让“千里马”畅意驰骋。《人才20条》提出组建“淳管家”人才服务团队,提供一对一差异化人才服务,实施帮办代办、送服务送政策上门等各种主动服务。针对各类人才普遍关心的住房、医疗、子女就学、配偶就业等问题,《人才20条》都提出了相关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