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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职引进或新当选院士 每人500万元奖励补贴 河南 “真金白银”支持科技创新发展

2022-06-16 10:05:25     378 返回列表

打造一流创新生态,全力建设国家创新高地——河南硬拳出击,1月22日,记者从河南省政府获悉,省政府办公厅印发《河南省支持科技创新发展若干财政政策措施》,“真金白银”支持科技创新。

支持对接国家战略科技力量体系

对省实验室的建设,《措施》规定,对省级层面布局的嵩山、神农种业、黄河等省实验室,根据实际需要,给予开办费和建设期研发经费支持;对各地政府主导创建的省实验室,根据各地政府投入情况给予一定研发补助。

另外,支持创建(重组入列)国家级创新平台。对新创建(重组入列)的国家级科技研发平台给予一次性500万元奖励,并根据其研发投入、实施一流项目等情况统筹给予1000万元持续支持。将建有国家级研发平台的企业研发费用补助最高限额由300万元提高至500万元。

建立稳定支持机制,对高校、科研院所等科研单位建设的省级研发平台实施考核,考核结果为优秀、良好的,分别给予每年不超过50万元、30万元的稳定支持。

此外,聚焦世界前沿技术、“卡脖子”技术、应用型关键共性技术,支持启动一批重大课题,实施一批省重大科技专项项目,单个项目支持额度一般不低于1000万元,财政引导企业研发投入系数不低于3倍。

支持产业创新发展 首次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最高奖10万元

在鼓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方面,我省采用“基础+增量”的补助方式,根据企业上年度研发费用情况给予不超过500万元的后补助支持,引导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科研活动全覆盖。

对首次和连续三次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企业给予不超过10万元配套奖补;对整体迁入我省的高新技术企业,根据企业销售收入规模给予不超过100万元奖补。

对经国家、省新认定的成套设备、单台设备,按照不超过销售发票金额的5%分别给予总额最高500万元、300万元奖励。对经省认定的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投保产品,按规定给予保费补助。

对省级制造业创新中心,按照技术引进及购置科研仪器、设备和软件等实际投资额的30%给予不超过500万元补助;按照技术成果转化、委托研发和为行业提供技术服务获得实际收入的5%给予不超过500万元补助。

支持科技开放合作 “揭榜挂帅”最高奖合同额的30%

我省鼓励省内企业借助省外、境外科技力量攻克我省产业发展技术难题,对“揭榜挂帅”形式产生的项目,按不超过合同额的30%给予支持。

对承担国家科技重大专项、重点研发计划、自然科学基金重大项目的单位,按项目上年度实际获得国拨经费的3%—5%奖励研发团队,每个单位年度奖励最高500万元。

对在豫企业购买省外先进技术成果并在豫转化、产业化的,按其上年度技术合同实际成交额给予最高10%的奖补,每家企业每年不超过100万元。鼓励省内高校、科研院所在豫实施技术转移转化,按其上年度技术合同成交额给予最高10%的后补助,每家单位每年不超过100万元。

支持科技与金融融合

我省将安排科技信贷准备金,对合作金融机构面向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开展的实物资产抵押不高于30%的科技信贷业务,根据企业营业收入规模给予30%—60%、单笔最高500万元损失补偿。鼓励各地对科技信贷给予贴息支持,省财政根据市、县级贴息规模按照不超过30%的比例给予奖补。

对企业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产生的利息、评估等费用给予最高60%、不超过80万元补助。科技企业参加研发责任保险、关键研发设备保险、科技成果转化费用损失保险、“揭榜险”等科技保险的,按实际保费支出的30%给予不超过20万元补助。

省内科技企业申请在境内外上市融资的,按照辅导备案登记等时间节点给予不超过200万元补助。对省内科技企业通过境内外资本市场发行的债务融资工具、资产证券化两类产品,分别按照其实际支付中介费用的50%,给予每户企业每类产品不超过100万元补助。

全职引进或新当选院士 奖500万元

在培养和引进人才方面,河南从来都是诚意满满。

根据《措施》,对我省全职引进和新当选的院士等顶尖人才,每人给予500万元个人奖励补贴;对每年评选的中原学者,每人给予不低于200万元特殊支持;对中原科技创新、中原科技创业、中原科技产业领军人才,每人给予不超过100万元特殊支持;对中原学者科学家工作室,给予连续六年每年200万元稳定支持;对获得国家科学技术奖的单位,给予不超过1000万元配套奖励。

对我省获评国家重点人才计划创新领军人才人选、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长江学者”特聘教授等国家级领军人才和国家重点人才计划青年项目入选者、国家优秀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长江学者”青年学者等青年拔尖人才,按照国家资助标准给予1∶1配套奖励补贴和科研经费支持。

对考核优秀的院士工作站、中原学者工作站,分别给予30万元、20万元补助;对我省新设立的博士后科研流动站,给予50万元启动资金。对新招收的全职脱产博士后,资助招收经费增加到每人20万元。每年安排1000万元支持中国工程院河南研究院建设,发挥院士高端智库作用,围绕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开展产业战略规划研究。

支持智慧岛建设 最高可补助5000万元

我省支持智慧岛构建市场化运营主体,提供从原始创新到产业化的全流程服务。运营公司发行企业债券融资的,给予最高30%贴息补助,省、市两级按照1∶1比例负担;对建设期满通过考核的智慧岛,给予不超过5000万元后补助。

建立双创平台绩效考核后补助机制,将申建国家级平台、孵化科技企业数量等效益指标作为省级以上大学科技园、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含专业化)、双创示范基地、星创天地等创新服务载体绩效考核重要指标,根据考核结果给予不超过200万元运行补助。